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A02*** | 2024-08-20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,在紅燈、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禁行時機動車繼續通行的 | 200 | 1 |
津J41*** | 2024-08-22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200 | 2 |
津J41*** | 2024-10-07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200 | 2 |
津J41*** | 2024-08-23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200 | 2 |
津J41*** | 2024-09-16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200 | 2 |
津J41*** | 2024-12-22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200 | 2 |
津J41*** | 2024-11-07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200 | 2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