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MD9*** | 2024-09-21 | 駕駛機動車違反禁行、限行規定的 | 300 | 3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