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B8X*** | 2024-08-22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150 | 6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