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BES*** | 2024-10-07 | 重、中型載貨汽車違反禁行、限行規定的(一年內有《處罰條例》第24條第1款違法行為兩次以下的) | 1000 | 3 |
粵BA7*** | 2024-11-16 | 駕駛機動車手持使用電話、電子設備的 | 300 | 2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