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APU*** | 2024-08-13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,在紅燈、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禁行時機動車繼續通行的 | 200 | 6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