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贛A2W*** | 2024-07-01 | 在設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臨時停車標志和告示牌的重點路段、時段停車,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駛離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閩C98*** | 2024-07-19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100 | 未知 |
閩C98*** | 2024-11-08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