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HDT*** | 2024-10-10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