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BT7*** | 2024-07-07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實際上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