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A·6***B | 2024-11-20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,駕駛人 | 5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