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A·9***A | 2024-11-11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50 | 未知 |
蘇A·8***U | 2024-08-24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50 | 未知 |
蘇A·8***U | 2024-09-07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50 | 未知 |
蘇A·D***3 | 2024-10-23 | 在禁止鳴喇叭的區(qū)域鳴喇叭的 | 50 | 未知 |
蘇A·3***9 | 2024-10-27 | 在禁止鳴喇叭的區(qū)域鳴喇叭的 | 50 | 未知 |
蘇A·1***S | 2024-08-13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50 | 未知 |
蘇B·Q***8 | 2024-12-22 | 公路客運車輛以外的載客汽車違反規(guī)定載貨的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(jīng)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現(xiàn)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