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A·M***9 | 2024-08-30 |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放置檢驗合格標志的 | 50 | 未知 |
蘇A·6***W | 2024-10-30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50 | 未知 |
蘇A·6***U | 2024-11-14 |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| 50 | 未知 |
蘇A·6***U | 2024-12-24 |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| 50 | 未知 |
蘇A·6***U | 2024-07-14 |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| 50 | 未知 |
蘇A·D***5 | 2024-08-18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50 | 未知 |
蘇A·D***5 | 2024-08-27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50 | 未知 |
蘇A·0***2 | 2024-08-10 | 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鳴喇叭的 | 5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