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A·9***T | 2024-11-19 |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放置檢驗合格標志的 | 50 | 未知 |
蘇A·Z***U | 2024-08-20 |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放置檢驗合格標志的 | 50 | 未知 |
蘇A·3***3 | 2024-07-16 | 未按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 | 3240 | 未知 |
蘇A·R***5 | 2024-10-20 |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放置檢驗合格標志的 | 50 | 未知 |
蘇A·R***5 | 2024-12-01 |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放置檢驗合格標志的 | 50 | 未知 |
蘇A·R***5 | 2024-08-08 |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放置檢驗合格標志的 | 50 | 未知 |
蘇A·R***5 | 2024-10-06 |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放置檢驗合格標志的 | 50 | 未知 |
蘇A·B***3 | 2024-10-04 | 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的 | 5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