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皖B·U***9 | 2024-11-10 | 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