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C6A*** | 2024-12-14 | 機動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100%以上的 | 2000 | 6 |
蘇C6A*** | 2024-07-26 | 機動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100%以上的 | 2000 | 6 |
蘇CQU*** | 2024-09-28 | 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| 200 | 3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