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A·D***1 | 2024-10-19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