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A·7***0 | 2024-10-01 |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,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 | 5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