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贛B1B*** | 2024-07-01 |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| 200 | 3 |
贛B1B*** | 2024-09-28 |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| 200 | 3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