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T15*** | 2024-10-22 | 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的 | 50 | 1 |
粵S85*** | 2024-10-25 | 駕駛載客汽車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 | 200 | 未知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