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K·8***6 | 2024-07-21 | 公路客運車輛以外的載客汽車違反規定載貨的 | 100 | 未知 |
湘A·1***1 | 2024-08-18 | 公路客運車輛以外的載客汽車違反規定載貨的 | 100 | 未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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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