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C18*** | 2024-10-06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滬C18*** | 2024-10-21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(nèi)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(jīng)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(xiàn)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