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Q1*** | 2024-08-0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