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贛A·E***5 | 2024-10-06 | 在設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臨時停車標志和告示牌的重點路段、時段 | 1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