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贛A·9***3 | 2024-07-06 | 在禁止停放機動車的道路或者禁止臨時停車的路段停車,機動車駕駛 | 1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