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贛A·D***5 | 2024-10-01 | 在禁止停放機動車的道路或者禁止臨時停車的路段停車,機動車駕駛 | 150 | 未知 |
贛A·D***2 | 2024-11-06 | 在禁止停放機動車的道路或者禁止臨時停車的路段停車,機動車駕駛 | 1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