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贛B·8***1 | 2024-06-30 | 在禁止停放機動車的道路或者禁止臨時停車的路段停車,機動車駕駛 | 15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