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75*** | 2024-08-2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D75*** | 2024-11-17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