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贛C·8***1 | 2024-08-0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贛A65*** | 2024-11-07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贛ap4*** | 2024-11-2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