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贛A·S***6 | 2024-12-10 |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,駕駛人不在現 | 50 | 未知 |
贛A·F***9 | 2024-09-28 |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,駕駛人不在現 | 5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