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贛D2B*** | 2024-12-06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00 | 6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