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贛J·5***5 | 2024-11-17 |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,駕駛人不在現 | 5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