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A1V*** | 2024-11-21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,在紅燈、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禁行時機動車繼續通行的 | 200 | 6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