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贛A·9***V | 2024-09-29 | 在設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臨時停車標志和告示牌的重點路段、時段 | 1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(nèi)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