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贛A·3***1 | 2024-12-12 |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,駕駛人不在現 | 5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