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C77*** | 2024-10-08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