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B52*** | 2024-12-02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道路〔限速60公里/小時以上80公里/小時(含)以下的〕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150 | 6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多少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??吹降臄z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