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皖PM5*** | 2024-10-04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