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E51*** | 2024-10-1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