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DKL*** | 2024-09-30 | 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的 | 100 | 未知 |
粵DKL*** | 2024-08-06 | 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的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