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AM0*** | 2024-09-05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,在紅燈、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禁行時機動車繼續通行的 | 200 | 6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