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A98*** | 2024-09-1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蘇AE8*** | 2024-09-0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蘇AE8*** | 2024-10-1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