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C52*** | 2024-07-07 | 在劃有停車泊位的路段,在停車泊位外停放的 | 5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