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GHH*** | 2024-08-06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(zhǔn)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(biāo)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(jìn)步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