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A07*** | 2024-08-02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,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5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