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MN9*** | 2024-07-10 | 非緊急情況時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行駛的 | 200 | 6 |
粵MN9*** | 2024-12-13 | 非緊急情況時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行駛的 | 200 | 6 |
實際上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