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A27*** | 2024-09-02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蘇A27*** | 2024-08-09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