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C7U*** | 2024-07-10 | 機動車停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