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AH2*** | 2024-12-02 |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| 50 | 2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