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BMJ*** | 2024-09-20 | 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的 | 150 | 3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