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BV8*** | 2024-11-11 | 機動車行駛時,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| 1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