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HG6*** | 2024-12-09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100 | 6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